暴雪天气的应急预案5篇

时间:2024-03-31 作者:Gourmand

活动方案帮助我们制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确保参与者的安全,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通过安全设计、维护、实施、检查等各种措施来预防风险,下面是28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暴雪天气的应急预案5篇,感谢您的参阅。

暴雪天气的应急预案5篇

暴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篇1

为做好我公司项目部今年的冬季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员工安全和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暴雪工作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员工防雪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雪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防雪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雪灾工作,把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雪灾的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雪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雪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基层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6、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危险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迅速关闭、切断电源防止雪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⑷加强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7、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职责宣贯

1、进入防雪灾紧急状态后,防雪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灾应急行动中,全体员工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雪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需提前一天到场参加除雪活动。

暴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我局养护管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使除雪防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清区公路局对上级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或长清区气象部门发布降雪天气预报后的预警响应。

1.3实施本预案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路通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降雪对公路交通造成的影响。

(二)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公路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

(三)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逐步建设完善和充分利用监控、公路巡查等,提高路况信息监测信息化水平。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局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安全科,设备安全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2职责

2.2.1局应急领导小组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部署、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应急管理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等;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应急工作需要,统一向上级报送应急工作文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审核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检查督促应急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等;负责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根据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按程序发布和解除预警通知;根据预警等级和预案通知局有关人员到岗到位。

2.2.3养护科

负责调查确定除雪防滑重点管控路段;调度养护巡查工作情况、公路桥梁等设施和路面除雪防滑情况;督导、协调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应急抢修和除雪防滑应急处置;收集、整理除雪防滑的各类资料。

2.2.4路政科

负责调度路政巡查工作情况;督导、协调涉路工程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2.2.5办公室

负责安排日常值班工作,预警启动后后勤保障和新闻报道工作。

2.2.6应急中心

按职责完善路面监测监控系统;负责保障路网通信及监控设备畅通运行,收集相关数据信息;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定时调度道路通行情况,对反映的应急突发信息及时报告;在职责范围内,对路网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2.2.7各公路站、应急抢险中心

负责根据局应急预案的落实,成立相应机构,根据需要组建本单位除雪防滑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根据实际路况制定详细除雪防滑工作流程;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本单位管辖的公路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3.1 运转机制

进入冬季,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积极与当地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接收预警气象信息等。

局根据市局或有关部门的天气预报或上级预警通知,针对全区公路系统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局应急办负责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或根据天气预报,提出启动与解除预警响应建议,经值班领导签字后,发相关单位,通知局相关人员。

各公路站负责根据上级部门预警通知,针对本区域内公路范围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并及时将预警启动后的有关情况向局报告。

3.2 会商机制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织会商,通报雪情形势、研究预测雪情发展趋势,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等工作。

4预警

4.1预警级别

根据降雪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三个预警级别:

Ⅲ级(黄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小雪;

Ⅱ级(橙色)预警:天气预报有中雪;

Ⅰ级(红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大到暴雪。

4.2预警信息发布

济南市公路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Ⅰ级(红色)或Ⅱ级(橙色)预警;我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并报济南市公路局值班室。

预警信息通过传真、办公内网、应急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发布

4.3预警响应

4.3.1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①局分管领导、值班科长及值班人员在局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及时掌握除雪防滑工作情况。

②各公路站值班领导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所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4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4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2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①在Ⅲ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养护科、路政科、办公室、设备安全科、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3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3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3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①局在Ⅱ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分管养护、路政、安全副局长全部到岗,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2小时向市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2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4响应结束

当除雪工作结束,公路通行能力基本恢复时,根据上级解除预警信息或根据实际除雪工作情况,解除预警。

各公路站及时完成路面清理、养护等后续工作,并整理除雪工作情况总结报局应急指挥中心。

5保障措施

5.1通信联络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除雪防滑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要配置电话、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等通讯设施。预案启动后,参加除雪防滑工作的各级成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

5.2材料及物资准备

除雪物资准备:城区出入口等主要路线,备足融雪剂等材料,统一存放至公路站或应急中心。其他公路要准备充足的防滑材料,堆放在不影响行车、行人的两侧路肩上。同时备足扫把、铁锨等人工除雪工具。

除雪设备准备:落实除雪车(或平地机)、洒布车、装载机等设备,可临时租用,但需提前确定租用意向。除雪设备要保持性能良好,采取必要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明确巡查车、除雪防滑人员乘坐的交通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5.3安全保障

每年冬季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对除雪防滑预案进行演练,使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防止在除雪过程中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除雪现场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为所有除雪保通人员配备雨具、反光背心、急救药品等,保证人身安全。

6信息报告与发布

各单位执行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局统一负责对外发布路况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媒体和群众散布未经认可的消息。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长清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长清区公路管理局冬季除雪保通应急方案同时废止。

暴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暴风雪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冬春季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整体联动,落实到位

三、成立预防暴风雪灾害指挥机构

成立荣成三中预防暴风雪灾害领导小组,成员见:校应急管理委员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预防暴风雪办公室,地点在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暴风雪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工作。要求各班级在学生中也成立各个应急职能小组,做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工作。具体负责全校的防灾抗灾工作。要求全体教职工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本校的防灾抗灾工作。

四、应急措施

1.落实责任制

校长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指导各年级工作,班主任负责落实各班具体工作。

2.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

学校及时与教育局办公室及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灾情预警信息。每位负责人都要二十四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保持联络,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3.实行安全检查制

总务处及时检查学校校舍、道路以及所有不安全因素,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近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和校园树木等出现损坏的维修。

4.及时将学校除雪工具分发到师生手中,雪灾之后要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理清除校园积雪,随时随地保障师生的安全,为学生正常上课做好准备。

5.上学和放学如提前或延期,各部门、各年级要统一听办公室的通知。同时,各年级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五、几点要求

1.每年冬季来临前,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防范暴风雪灾害应对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灾自救能力。

2.暴风雪前后,要加强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3.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防灾抗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防灾抗灾工作,各部门、各年级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因渎职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领导小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暴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篇4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四、注意事项

1、正确对待暴风雪天气,克服恐惧心理,避免出现大面积恐慌,影响救助工作。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明确各项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应急技能。

3、严格要求保洁公司,配备暴风雪天气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风雪来临之时出现工具不全的`现象。

暴雪天气的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积极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次生、衍生灾害带来的损失,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依据《葫芦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此应急预案适用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及所辖海域发生的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求助、灾后恢复与重建活动等。

1.3工作原则

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损失;坚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众志成城、团结一致、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风险分析

2.1地理位置、气候

葫芦岛市地处辽宁省西部,依山傍海,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9°12~121°02,北纬39°59~41°12之间。属暖温带亚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各地年平均气温在8.2-9.2摄氏度,年平均最高气温在14.3-15.1摄氏度之间,年平均最低气温为2.3-4.0摄氏度,葫芦岛地区平均降水量在560-630毫米。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冬季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3-4%。

但是近年来,在全球气候环境日益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极端暴风雪气象灾害的反常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在部分地区仍然较为突出,本市发生暴风雪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2暴风雪极端天气危害

2.2.1葫芦岛市暴风雪极端天气危害辨析

2.2.2暴风雪灾害的主要危害

根据我市暴风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暴风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暴风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使用安全。

(1)葫芦岛市为沿海城市,冬季气温低,遇寒流时暴风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暴风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行业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导致房屋、车棚、广告设施、店招店牌、树木等受压倒塌。

(3)葫芦岛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理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暴风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暴风雪灾害易造成供水、供热管道冻管破裂,影响正常供水供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会造成居民及工商业用户燃气使用量增加,可能造成燃气供应不足。

3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

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葫芦岛市军分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葫芦岛市气象局、葫芦岛海事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葫芦岛支队、综合执法支队、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葫芦岛火车站、葫芦岛北站、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政府支援项目等。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

3.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定、传达、发布指挥部的指示和指令;协调指挥应对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收集、发布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应对进展情况;必要时,商请驻军部队、武警参加应急救援;必要时,代指挥部发布命令,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职责: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指挥部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灾情严重时,发布通告,要求建筑工地、海上、高空、露天作业一律停工,危险路段、旅游景点、文博单位、娱乐场所一律关闭;学校、幼儿园、线下培训机构一律停课;长途客运(校车)、危化运输、货运码头一律停运;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商户非必要不经营。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救援组、灾情评估组、宣传报道组、综合信息组。

3.3.1应急救援组:负责协调指挥,调配物资,处置突发险情,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布灾情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调动驻军部队、直升机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政府办、葫芦岛市军分区、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3.2灾情评估组: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评估和上报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3宣传报道组:负责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管控网络舆情。(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3.4综合信息组:负责组织会议、领导讲话,起草发布命令指令等文件,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指挥部报告。(市应急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与灾害相关的高危行业生产安全预警和向本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预警预报,检查监督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暴风雪灾害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发暴风雪、大风、道路结冰、路面管控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协调发布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引导企事单位、社会公众做好暴风雪天气的防范和应对;宣传市委、市政府应对恶劣天气的部署情况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对措施;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市发改委:负责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做好暴风雪灾害期间的生活保障计划,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要停止成品粮轮出作业;组织人员做好道路融雪和积雪清扫工作;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市教育局:负责根据暴风雪预警,及时向属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相关信息,督促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对重点部位进行防护、加固,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根据灾情及时调整教学工作,按照指挥部指令和实际情况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等安全措施;加强对校车的运行安全管理;协调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做好防雪除雪工作;负责受灾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掌握我市相关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根据指挥部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紧急生产任务;协调市内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通信运营商,加大对暴风雪前和暴风雪灾害期间的通信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做好对雪灾损毁的通信设备设施的抢险和恢复工作,极端情况下对全市救援工作提供通讯应急支援;保障通信畅通;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供应。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疏导、交通管制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实时监控,及时发布交通指引信息;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及时指挥疏导行驶车辆;暴风雪灾害发生后,要加强辖区的治安巡逻和交通疏导;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必要时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关闭高速公路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积雪结冰路段,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受灾人员的转移救助和参与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及救助工作;及时收集并上报灾情。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收留救助工作;重点对无保户、低保户、鳏寡孤独、痴孽呆傻、燃煤取暖户巡查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工作;根据指挥部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筹措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应急资金保障;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发布海洋预警信息的监测和预警;加强管辖领域、单位和人员对暴风雪灾害的安全防范,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暴风雪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应对处置提供服务;加强所属人员对暴风雪灾害的安全防范,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力量整合、协调大型除雪机械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负责加强保障城镇供热、供气、公交等公共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和恢复因灾损毁的供热、供气、公交等公共设施;督导户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做好人防工程因暴风雪灾害引发突发事件的防护和救援工作;指导结建人防工程和在建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因暴风雪及冰冻雨雪灾害引发突发事件的防护和救援工作;督促、检查、上报各部门和单位除雪任务完成情况。

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及时通知商户关好库房门窗,紧固室外搭建物;会同有关部门对危房、险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确保安全无事故。

市交通局: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后,负责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到达除雪现场,及时清除普通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负责对普通公路上被困人员和车辆实施紧急救援和救助;负责做好融雪剂、防滑料等物资的储备;建立健全除雪防滑救灾抢险专业队伍和应急保障车辆数据库,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好除雪设备、运输车辆等设备的调试与检修保养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管控相关国道、省道公路;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估。

市水利局:负责已建、在建河堤防、闸坝、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居民供水保障,加强对全市供水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对供水设备、设施的应急抢修和恢复工作;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畜牧业、水产养殖、设施农业采取必要的防寒除雪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分析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指导农民、种养殖业户和畜牧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组织对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做好对渔船进港、防浪、避浪防御和救援工作;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和上报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市场的监管和货源的组织、调运平抑物价,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

市卫健委:负责加强灾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派出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受灾地区和临时安置点,对公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指导,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协调各级各类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医疗救治专业机构对滞留高速公路人员、灾区现场及临时安置点因灾致伤人员的救援、转送和现场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协调对所监管企业做好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和救助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暴风雪及冰冻雨雪灾害发生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救助工作。

市文旅广电局:负责向本行业发布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专业力量实施对因暴风雪灾害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和紧急救助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全市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信息,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情严重时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和预报服务工作。

葫芦岛海事局:负责所辖海域水上交通监控管制;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及时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履行葫芦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对海上遇险人员和船只参加搜救行动。

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积极配合公安高速交警部门封闭高速公路;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气象预报)后,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到达作业现场,及时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高速公路,高速干线畅通;负责对高速公路上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和救助,做好必需的食品、饮水、药品和汽(柴)油等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估。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暴风雪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救助工作。

葫芦岛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灾情和指挥部决定,协调驻军部队参加救灾工作。

武警葫芦岛支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指挥所属部队支援地方参加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葫芦岛火车站、葫芦岛北站:负责组织辖区铁路系统抢险救援救助工作;组织力量及时清除铁路道口、车站等重要路段积雪,保证列车正常运行;及时安置和疏导因列车延误滞留的旅客,维护铁路的正常秩序;及时恢复铁路交通运输和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输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负责葫芦岛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电力设施巡查和电网运营监控;组织专业力量及时对受损电力设备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负责保障全市境内的信息畅通;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各县(市)区政府,在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气象预报),特别是灾害发生后,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照本预案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防范和应对暴风雪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屯)按照“各扫门前雪”的惯例积极组织群众扫雪、除雪、减灾通行;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全面检查和整改,防范暴风雪灾害可能导致的次生、衍生危害;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上报受灾情况;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做好因暴风雪灾害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上述各成员单位在此预案基础上,结合本单位任务的实际,分别编制修订各自领域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的部门应急预案(或者处置方案),各个部门预案应与本预案有效衔接。

4应急准备

4.1资金准备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2物资储备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和物资,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及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应急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棉衣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通信部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4.3应急联络

在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期间,各级应急指挥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律在本地区值班值守,分管同志全时在岗在位;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建立与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机构等的通信联络数据库,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做到即时联系,通信畅通。加强信息报送,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指挥部指挥处置,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海事、高速公路、通信运营企业及住建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4.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农业农村、海事、电力、通信、铁路、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5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风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5.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持续降雪,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5.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5.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6应急响应

6.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主动处置;坚持政府统一指挥周密部署,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军地联合救援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6.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6.3应急行动

指挥部依据气象预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并发布应对命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就位,做好应对准备。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气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进驻指挥部办公室。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防暴风雪各项应对处置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暴风雪灾害发生后,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本县(市)区政府应急预案,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6.4响应终止

暴风雪及灾害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市委宣传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对外和对内发布。

7灾情报告和评估

7.1灾情报告和评估的责任单位

县(市)区政府是暴风雪灾害评估报告的责任单位,发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健、应急、文旅广电、气象、海事、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7.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7.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灾区政府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8.2应急、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8.3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8.4水利、住建、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做好灾区供水、供热、供气、供电、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8.5市工信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8.6发改、商务、市场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8.7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8.8卫健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9附则

9.1奖励

9.1.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1.2对因参与暴风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9.3.1本预案是市政府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预案管理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报辽宁省府应急管理厅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9.3.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报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9.3.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应当制定暴风雪灾害应急行动方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9.3.4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9.3.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