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7篇

时间:2024-03-26 作者: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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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7篇

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篇1

我喜欢聪明好学的司马光,英勇无畏的孙悟空,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勤奋好学的鲁班,我是在“班门弄斧”这个故事中认识鲁班的,我喜欢他的理由有三点:

学习刻苦

每天学堂放学后,同学们都狂奔着跑回家,只有鲁班一人还在学堂里刻苦学习,贪婪地汲取书本上的知识,一有不会的地方就问老师,直到老师催他,他才恋恋不舍回家。即使是在家里,他也会继续学习。

勤奋好学

鲁班长大后,便去拜师学艺。不久,鲁班便找到了一位木匠老师傅拜了师。从此鲁班每天都刻苦练习木匠技术,把老师傅生锈的工具全都磨得又新又利,老师傅看到后,便夸赞他:“嗯!真是孺子可教他!为师的好徒儿,你已练就木匠神功,已练可以出道了,快走吧,用你这木匠神功给为师的脸上增光,别给为师丢脸了!”于是,鲁班便依依不舍地回到了老家。

做人谦虚

回到老家后,鲁班开了一家木匠店,为老百姓做了讦多堪称完美的木制家具,被称为“鬼斧神功”。一次一个木匠在鲁班门前舞弄着一把粗糙的斧子,想挑战鲁班,却被老百姓称为“班门弄斧”。鲁班知道后,谦虛地说:“我也没有那么厉害,而且那个木匠已经很努力了!”

听完我的介绍后,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他呢?

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篇2

上星期二下午第二节课的时候,我们举行了一个讨论会,主题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是王老师一手策划的。机灵的韩浩爽,王雨洁,吴正扬和杨凯京是主持人,把节目编排的一环扣一环!

开始,老师让我们把桌子拉成u形,前黑板和后黑板,画完之后,家长来齐了,上课铃响了,我们个个都很兴奋!觉得老师今天太帅了,简直是沉鱼落雁,倾城倾国。

主持人说完开场白之后,杨凯京说,有谁喜欢吴用,柳青站起来了,他说得十分流利,说完之后,没有任何人反驳。

第二个主持人是韩浩爽,她说,谁喜欢鲁智深,请站起来说一说理由。这会人可多了,我也喜欢鲁智深,但是我还没站起来,我的理由都被他们说完了,我准备的不够充分。

第三个主持人王雨洁,主持的林冲势头丝毫不比鲁智深差,所以,王老师不得不出来维持纪律,说要专门办一场林冲的辩论会,这阵阵辩论的声音才渐渐平息。

第四个主持人吴正扬说:“还有没有喜欢其他人的!”柳青又说了他喜欢关胜,一阵阵辩论生又响起,说着说着,竟说到了三国演义,真是越扯越远呀,

过了一会儿,铃声响起,讨论会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遗憾是我没有发言,只好等下星期二的草房子讨论大会了!

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篇3

爸爸今年40岁,身高1米68,身体非常健康。一头乌黑的卷发,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常常眯起的眼睛,眼睛虽小,但很有神。美中不足的是爸爸的嘴唇很厚(尤其是下唇)。

爸爸对我很关心。每当我给爸爸念书时,爸爸总是用慈祥的目光看着我,眼神里充满赞赏。每当我学习进步时,爸爸又投来慈祥的目光,眼神里充满鼓励。每当我遇到难题时,爸爸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

爸爸是一个对工作非常负责的人。

爸爸在网通公司上班,难免有一些任务要定期完成。如:上宽带、卖小灵通、安电话等。任务一传达下来,爸爸总是把亲朋好友请到家里好吃好喝招待一翻,再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后帮爸爸完成任务。爸爸在公司做秘书,工作总结呀,汇报材料都由爸爸来写。爸爸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写完稿子,常常工作到深夜,有时甚至一夜不合眼。爸爸的文采非常好,写的文章常常得到别人的赏识。先后有几家单位高薪聘请他,但都被爸爸婉言谢绝了。我说爸爸是世界上最大的“大傻瓜”,因为他单位经济效益不太稳定时好时坏,但爸爸却说:“咱不能做对不起别人的事,干就要踏踏实实地把工作做好。

因工作需要,爸爸每天上班都穿西服打领带,你还别说,爸爸这么一穿戴还真挺潇洒。

每天下班时,爸爸一进门就对妈妈嚷嚷:“亲爱的,我回来了!……”逗得我和妈妈都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的风趣幽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好爸爸。

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篇4

麻雀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它两腿短小,行动敏捷。小巧玲珑的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亮的小眼睛。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像搽过油。一条又长又扁的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显得格外美丽。

麻雀喜欢在树林中飞来飞去,十分警觉。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它就风也似的飞向辽阔的天空,或是停在高大的树枝上张望,确定没有危险了,才又一次飞下来。

它们吃东西的时候也非常小心。总是先四处张望,如果没有危险,它们才飞到食物旁,一口一口啄起,食物吞进去,头不停地在地上一点一点的,非常有趣。

每天早上七点左右,就有一些可爱的小麻雀在我家的阳台上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等把我从睡梦中唤醒后,它们才飞到远方,像我的一个小闹钟一样准时。

小麻雀,我永远喜欢你!

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篇5

在神奇的动物世界里,那些可爱的小动物都让我喜爱,我最最喜欢的要属小狗了,但要说起小狗,还有一件让我快乐而又伤心的事。

那是去年夏天的一个早晨,妈妈为我要来了一只小狗,我非常高兴,这只小狗可可爱了,身上的毛,摸起来软软的,真舒服,而且他的毛也很漂亮,除了白色和黑色外,没有一点杂毛,白白的肚皮,以它的大鼻子为分界线,两边是对称的,那是两只黑黑的大耳朵,而鼻梁骨以下都是白色的,嘴巴却又是黑色的,这一点黑在他的脸上显得格外生动。背上镶嵌着几块黑色的牡丹花样的花纹,我可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狗,妈妈给他取名小花,而我因为太喜欢他身上点缀得恰到好处的黑,固执地为他取名小黑。

小黑最喜欢吃红烧排骨和煎饼,可是我只喂他吃过两三次,至今我还记得他吃红烧排骨时的样子。每天早晚我都带他出去散步。早上,小黑的出现,让学校的操场上每天都增加好几个不认识的小朋友,他们都是冲我的小黑来的,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呀,我们一群小伙伴玩得可开心了。小黑俨然成了这儿的焦点,我们跟着他一起跑,一起跳,这是我和小伙伴们最快乐的一个暑假。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早上,我们正和小黑玩时,妈妈对我说:“把小黑送到奶奶家吧,你也快开学了,没那么多时间照顾他了,再说养在楼上实在是受不了,味太重了。”我大声抗议着,“就不送,我就是不送,我自己会照顾好他的,不用你们操心。”我紧紧地把小黑抱在怀里,生怕被妈妈抢走。妈妈给我做了一个星期的工作,我才勉强同意了,不太情愿地把小黑交给了奶奶,小黑呀,也不知道你现在怎样了,真希望暑假快点来,我好去接他回来。

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篇6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四年级我最喜欢的花作文篇7

我的爸爸出生在一个叫姚集的小村子,爷爷为他取名“杨先平”。爷爷总说,如果爸爸能够真正成为生活中的“先锋”,那这个名字就取对了。

内双的小眼睛,高挺的鼻梁,薄唇,长相并不出众,但在人群里我却能一眼就认出他来——因为他是我的爸爸。他的个头也不高,但他在我的眼里心里,永远高大魁梧。

听爷爷说,爸爸从小就十分懂事,是爷爷的好帮手。因为家里贫苦,爸爸读完初中就辍学去广州打工。工作初期,由于没有文凭,爸爸只能做一些体力苦力,这样拖垮了身体。但爸爸没有放弃,凭着他的努力找了一份做面包的工作,学习了技术,并在那里遇到了妈妈,与妈妈喜结良缘。爸爸靠着自己一双勤劳的双手,在我出生后,回到荆州买了新房,从此我们一家三口在荆州幸福落户。

爸爸不想让我重蹈他没有知识没有文凭的覆辙,我上学读书后,他让妈妈全职照顾我。爸爸独自一个人在外为我们全家奔波,为我提供最好的学习环境。感谢爸爸,让我度过了幸福快乐的童年,感谢爸爸,为我选择了最好的中学,感谢爸爸,让我过上了幸福生活。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去年九月底,爸爸在广西工地上不慎摔断了他的右锁骨。爸爸为了节约医疗费用,更为了我的学习生活不受影响,他忍受巨大的疼痛,请求幺叔把他接回荆州接受治疗。

十月一日那天,爸爸在医院进行手术,我却一直还被蒙在鼓里。当我再见到爸爸时,他巳经做完了手术。他说是他要求妈妈不告诉我的,他希望我全力以赴参加迎国庆的表演。我上前抱着爸爸,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放心吧,丫头,爸爸没事。我马上就会好的,我们家今年春节就会买车啊。”爸爸轻拍我的背,乐观地说。

去年春节之前,我们家买了新车。当我们一家三口开车回到姚集时,爷爷开心地对爸爸说:“你了不起!你是我们村第一个买小汽车的人,我给你的名字取对了。”其实在我的心里,爸爸永远都是最棒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