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培训计划6篇

时间:2024-02-03 作者:pUssy

通过优秀的培训计划可以使我们的培训更加顺利,培训计划制定得不够合理,我们在今后的培训中就无法更好地展示个人能力,28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生产培训计划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生产培训计划6篇

生产培训计划篇1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理念,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20xx年度昆山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全年组织举办6期专题讲座、1期专利分析报告宣讲会。围绕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研发人员、专利工程师等,结合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宣传知识产权的价值理念,培养知识产权的管理意识,努力推动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

(二)系统培训

面向企业管理层、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专利工程师等组织开展以下系统培训:

1、专利分析实战培训班;

2、专利布局实战培训班;

3、企业贯标专题培训班。

培训班以2—4天为一期,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专业讲师,组织开展较为深入的系统课程培训,帮助企业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定制培训

区镇、企业按照本区域、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向市知识产权局提报培训教育需求申请,由市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师资等,免费为区镇和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培训服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区域知识产权水平。

二、培训实施

(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培训教育开展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区镇科技局(办)负责培训教育活动的组织、场地的落实等协调工作;第三方的专利服务机构接受委托,负责师资、资料、授课等培训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题讲座在不同区镇巡回开展,系统培训在市区范围开展,由市局统一协调安排;未开展专题讲座的区镇可自主选择定制培训。

(三)各区镇要深入调研,了解本地区企业的实际需求,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工作,有针对性的发动企业,选择合适的课程报名参加,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培训教育开展情况的反馈机制,通过走访了解、问卷调查等,及时总结,改进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

(五)培训费用由市知识产权局承担。具体教育培训活动内容以下发的培训通知为准

生产培训计划篇2

一、打通干线

通过层层开动员会,下发文件,提高各类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从思想上、组织上领导提供有利条件,具体为:

1、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会议,研究当前的安全形势和处理隐患的办法。

2、认真传达上级各类文件及会议精神,通过各类会议,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位干部及群众当中去。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集各类安全生产人员,具体到班(组)长,船长、驾驶员等,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学习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步骤,杜绝违章操作和无证操作。

二、广泛宣传

1、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制作安全生产标语,散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创办安全生产简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期。

2、通过广播、流动车辆开展宣传,设站点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势广泛宣传,打造声势,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本站、码头及厂外等重点部位,设立永久性标语或获救标牌。

三、建立机构

1、建立请选择安全生产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严化森

副组长:王剑波、樊邦丽、兰真、朱波、胡清高

成员:杨光俊、林永解、李明章、邓盛雄、王强、黄德跃、

刘元钦、黄勇、张永和、王辉建

2、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成员负责各自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四、建立制度

1、针对自身的工作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自身学习,并组织相关安全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全年不得少于四次。

2、全年组织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相关的操作规程业务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次。

3、全年必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受教育达到80%以上。

4、加强对辖区内从事安全生产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

5、严格检查单位、班组的学习培训制度。

生产培训计划篇3

为落实市、区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认真推动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如实做好本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全员培训范围

(一)全镇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及其他工贸企业100%按规定要求组织,完成全员安全培训,并达到应有效果。

(二)全镇所有企业(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100%按规定要求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必学必训知识、规程和技能。

二、行业领域标准

(一)煤矿领域:

(一)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煤矿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不同岗位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实效。

(二)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门培训并参加资格考试。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专门培训。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4个月,并取得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

(三)完善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身份学历信息、历次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追责处分情况等。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主要内容包括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课程讲义、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以及综合考评报告等。规范档案保存,煤矿企业主要负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三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三年以上。

(二)危化及工贸领域:

(一)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落实,计划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培训计划需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要明确培训时间、培训目的,参加人员、授课人、学时、培训内容等;培训计划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明确培训学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明确最低培训学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工贸企业:一是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二是其他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问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立安全培训记录本,如实记录接受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培训和自学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情况;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档案材料记录和管理要求。

(一)如实记录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档案材料应当详细、准确。

(二)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分年度建立保存企业培训立健层面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档案应包括培训计划、学员名册、考勤纪录、考核成绩统计表、综合考评报告大等,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还应当留存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认等有关材料。

(三)按照“一人一档(卡)”的原则,分年度建立成保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档案应学员登记表或新入职从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历次接受安全培训的培训考核记录和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等。

(四)培训内容应与培训计划相对应。因特殊情况推迟实施的,应形成变更证明材料,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要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全员培训工作落实。

(二)要确保培训全覆盖。省《方案》明确:以各被考核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起底数为底数。各部门要在此基础上,主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对接,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切实摸清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底数,防止发生漏报、漏训等情况发生。

(三)要认真建档归档。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卡)”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要做好考核督导。要严格按照省市“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和《企业全员培训覆盖率考核指标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的考试考核等工作,确保全员培训到位、考核成绩优。

生产培训计划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层队伍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20xx年培训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培训,力争实现两个明显提高,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二、培训内容

今年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个方面是统一编写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重点掌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修、职业病防治等。

第三个方面是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时间安排

1-3月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工作由副局长史xx同志组织实施。

4-6月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工作由副局长xx同志组织实施。

7-9月对收费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工作由副局长谷xx同志组织实施。

四、培训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对教育培训工作要提起高度重视,要通过培训解决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科学,安全规章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从思想上构筑起安全生产的防线。

2、明确重点,严格监管。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攻坚年的具体要求,根据各站室的具体情况,切实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3、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各站室要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制订本单位的培训计划,确定专人负责,集中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培训工作的全面落实,为20xx年开创交通工作新局面奠定扎实基础。

生产培训计划篇5

为切实提升经信系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经信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经信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内容

4月:新《安全生产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6月:基本安全知识

8月:专业安全知识

11月:安全管理知识

(二)自主培训内容

各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安全生产需要自行确定内容,将培训实施方案交经信局安全生产股备案。

四、培训形式

(一)集中培训。由经信局统一组织对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

(二)企业自训。依托企业自身培训资源,采取企业培训班、师傅带徒弟和以会代训等方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

(三)行业交流。采取行业间交流观摩、以会代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成立县经信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各直属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生产股,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集中宣传月”等各类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筹划,制定方案。利用广播、通讯(手机短信)、户外广告、标语、墙报、安全预警提示等,大力开展咨询日、广场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传递安全常识,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三寻找活动”(寻找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崇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健全档案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培训活动相关图片、资料,健全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生产培训计划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要求,扎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宣传学习。切实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业务知识强化培训。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企业自主管理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局20xx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一、煤矿类

(一)培训对象

1、涉煤各股室负责人、各监管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

2、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工程师;

3、煤矿企业员工。

(二)培训内容

1、传达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宣讲近期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煤矿避灾抗灾知识、xx市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个100%”、《关于印发xx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11〕4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等规定以及毕安委〔20xx〕1号、毕安委〔20xx〕2号、毕安委〔20xx〕7号、毕安委〔20xx〕10号、毕安办委〔20xx〕3号等文件精神。

3、观看相应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

(三)培训方式

采取分级组织,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1、涉煤各股室负责人、各煤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煤矿企业业主(实际控制人)由县煤安局集中统一培训 (授课老师由煤安局安排);

2、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工程师由各煤安分局集中统一培训(授课老师由各煤安分局安排);

3、各煤矿企业员工由煤矿自行组织,分期分批开展培训(授课老师由煤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担任)。

(四)培训时间

全年共四期:

第一期:20xx年3月20日至30日;

第二期:20xx年6月20日至30日;

第三期:20xx年9月20日至30日;

第四期:20xx年12月20日至30日。

(五)培训地点

由承办单位具体确定。

(六)其它要求

1、煤矿类培训工作由煤安局牵头并由煤安局、煤安分局和各煤矿企业分级具体承办,各阶段培训均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2、各承办单位每季度开展培训情况必须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二、非煤矿山类

(一)培训对象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临时采挖点及通村公路临时料场)一共80人。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知识。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培训方式

联系市局指派培训机构到我县办班培训或上报名单到市局,由市局统一组织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共一期(20xx年7月),培训地点根据市局培训方案临时确定。

(五)其它要求

1、非煤矿山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非煤矿山监管股具体承办;

2、非煤矿山监管股要及时摸清各类企业培训人员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3、非煤矿山监管股要按时承办好非煤矿山管理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三、监控系统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全县正常生产或建设煤矿企业的安全监控操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远程监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和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3、安全监控系统各种报警信息的上报和处理;

4、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统一培训(授课老师由县安全监控中心安排)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共培训一期(20xx年6月或7月)。具体培训地点由县安全监控中心确定。

(五)其它要求

1、监控系统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县监控中心牵头,并具体负责承办;

2、培训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3、县监控中心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四、应急救援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救护大队队员、各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员

(二)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

2、《矿山救护规程》;

3、个人防护仪器、检测仪器及矿山救护装备使用管理;

4、佩带氧气呼吸器开展耐力训练及高温浓烟演习等;

5、省中心颁布的培训大纲的相关要求。

(三)培训方式

统一集中在救护大队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授课教师由矿山救护大队取得《矿山救护教师资格证》的指挥员担任)

(四)培训班次安排

1、兼职救护队员培训班:初训2期(每期30天);复训9期(每期14天);

2、专职救护队员复训3期(每期14天)。

(五)其它要求

1、应急救援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县矿山救护大队牵头并负责具体承办;

2、培训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3、矿山救护大队将开展培训情况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五、危化、烟花爆竹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含: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知识。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防治和案例分析。

(三)培训方式

1、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类人员上报省安监局组织培训;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类人员上报市安监局组织培训;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类人员培(复)训,由县安监局危化监管股报请xx市安监局同意后组织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地点以省安监局具体通知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地点以市安监局通知时间为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类人员培(复)训时间拟定于20xx年10月,地点由危化股临时通知。

(五)其它要求

1、危化、烟花爆竹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危化监管股具体承办;

2、危化股要摸清各类人员培训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及时上报省、市安监部门,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承办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六、职业卫生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

4、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选择及使用;

5、它职业卫生知识。

(三)培训方式

由县安全监管局职业卫生监管股组织、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专家进行集中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xx年6月 (地点:县安监局二楼大会议室,约 60人);

第二期:20xx年11月 (地点:县安监局二楼大会议室,约60人)

(五)其它要求

1、职业卫生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职业卫生监管股负责具体承办;

2、职业卫生监管股要摸清各类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3、职业卫生监管股按时承办好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