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调查报告应当准确描述调查的步骤和过程,调查报告是基于真实数据和实地调研,呈现出客观的事实,下面是28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通用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篇1
编号: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 故 名 称: xx厂“1.23”李x重伤事故
填表单位(盖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厂
审核人:
填表时间: 20xx年2月4日
一、企业详细名称:xx化工一厂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xx路x号 企业委托法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邮编xxxxxxx
二、企业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国民经济行业:石油化工行业 隶属关系:中央在京企业 直接管理部门:中国石化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地点:xx厂低压车间分离干燥区(Ⅲ区) 五、事故类别: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护能力意识薄弱。
七、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九、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经济损失:待计
十、事故经过: 低压车间职工李x上第二个中班李x按规定对低压装置(Ⅲ)区进行正常工艺巡检。23日0时5分,当从二楼离心机巡检完,沿安全扶梯下楼后准备去b线干燥机巡检时,右脚踩到电缆沟盖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组人员立即将李x送往医院后转至北京积水潭医院就诊。经医院确诊为右腿胫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压车间操作工李x,在经常行走熟知的工艺巡检路线上时,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巡检时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脚踩到电缆沟盖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压车间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对本单位现场作业环境危害因素认识不足,事故发生地点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电缆沟盖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没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使职工在上岗工作中应具备良好安全行为准备不够充分是事故发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李x安全意识淡薄,处于经常行走的工艺巡检路线上时,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并在全厂通报批评。
(2)、事故当时车间值班人员赵xx以及事故当日(1月23日白天)车间值班人张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时上报,甚至在厂值班调度会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迟报,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分别扣除赵xx和张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3)、低压车间领导班子职工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节前职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细,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特别是未能及时上报事故,加大了事故处理的难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规定”,对低压车间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①.扣除车间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②.扣除车间书记付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③.扣除车间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奖金;
(4)、根据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安全否决,扣除低压车间1月份综合奖金。
(5)、安全环保部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安全环保部1月份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安全否决,扣除安全环保部1月份综合奖金。
(6)、副厂长温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75%。
(7)、厂长马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50%。
(8)、党委书记刘xx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厂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奖金的50%。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篇2
20xx年1月29日,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热电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张家港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1、永兴热电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住所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注册资本8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技术服务。法定代表人屈某某现已离职,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沈某。
2、事故地点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永兴热电公司,10kv开关室102柜(1x炉送风机高压开关柜)处。
3、伤亡人员情况:尤某某,男,1991年2月出生,江苏射阳人,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辅工,于20xx年5月申领“低压电工作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编号t3209241991xxxxxx,有效期至20xx年5月。
4、涉事电气设备情况:永兴热电公司对该开关柜内部编号“102”,系1x炉送风机电机配套开关,额定电压12kv。该设备为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型号为kyn28a—12z,柜体长*宽*高为800*1600*2300毫米,由上部的继电器仪表室及母线室、中部的断路器室、下部的电缆室四部分组成部分组成。当断路器移出,母线侧静触头即被隔板(活门)阻隔,但母线侧静触头仍带电。本次事故发生在该开关柜中部的断路器手车室内母线侧静触头处。
5、部门、属地履职情况:
(1)作为全市非省调度地方电厂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每年春、冬两季分别对全市电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0xx年12月6日,对永兴热电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工作票执行不规范、起重机械管理员及叉车管理员等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锅炉外(内)部检测(验)超期未检等问题,都在随后的检查通报材料中予以指出,要求企业落实整改;
(2)永兴热电公司厂区所在为张家港市凤凰镇魏庄村,而企业注册地则为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安庆村于20xx年12月28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年前安全管理工作;2月13日,安庆村与永兴热电公司签订20xx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承诺书,并同步开展年后复查检查工作。
6、专家意见:
尤某某在不具备高压作业资格的情况,冒险实施高压“开关柜”清灰作业;且在开关柜清灰作业过程中,推开母线侧隔板、接触母线侧静触头铜排,最终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加之作业时未穿戴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致遭高压电击导致受伤。
二、事故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20xx年1月25日,永兴热电公司停机停炉进入年度设备检修阶段。29日,电气检修专业工程师赵某某根据检修计划安排电气检修人员对1x炉附属送风、排风等五台电机高压开关柜实施开关清灰作业,并由电气运行专业工程师季某某签发“第一类工作票”。电气检修电工光某某办理工作票后,8时25分会同当班电气运行班长路某、电气检修辅工尤某某、电气运行电工沈某某、金某某、张某5人进入10kv开关室,准备实施开关清灰作业。
当班电气运行班长路方进入开关室,实施“闭合接地闸刀”等安全措施后,于8时28分许离开。电气检修电工光某某等5人随即利用工具小车将102柜(1x炉送风机开关柜)、161柜(1x炉水泵电机开关柜)断路器自开关柜中部的断路器室移出至通道内,光某某、金某某、沈某某、张某四人分两组利用抹布、酒精试剂,分别对102柜、161柜移出断路器进行断路器清灰作业(即为工作票中的“开关清灰”作业),电气检修辅工尤某某则利用毛刷、抹布对102柜中部断路器室内部实施清灰作业。8时32分,正在实施清灰作业的光某某发现有弧光闪现,看到尤某某趴倒在清灰作业所在的.102柜断路器室内,立即将其拉出并进行现场急救,后送至张家港市澳洋医院抢救。尤永锋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日10时许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尤某某,男,26岁,江苏射阳人,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辅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
1、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资格、未穿戴合格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擅自实施开关柜清灰作业,并打开母线侧隔板直接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2、事故的间接原因:永兴热电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不具备高压电工作业资格的人员参与高压设备检修作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现场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3、事故性质:经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1、电气检修辅工尤某某,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资格、未穿戴合格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反工作票要求、超越工作范围冒险实施开关柜内部清灰作业,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尤永锋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电工光某某,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尤某某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永兴热电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专业工程师赵某某,对开关清灰作业缺乏针对性安全交底,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永兴热电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永兴热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沈某,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安监部门对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永兴热电公司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严,“工作票”管理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作业现场缺少安全监管,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永兴热电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监部门对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永兴热电公司必须深刻吸取“1。29”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作业现场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永兴热电公司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篇3
xxx: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多样的电气机械设施,多工种交叉作业,高空作业以及复杂的现场条件,形成了建筑业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特点。虽然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对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企业也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但是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仍屡禁不止。公司安全管理部经过对今年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认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筑施工行业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是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每一项工作,都要人去完成,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先进机械设备的利用,使人们的劳动强度逐渐降低,但对从业人员的责任心的要求却越来越高,尤其是建筑施工行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如果一个人的责任心不强,就有可能导致一连串严重的后果,甚至酿成大祸。所以说,高度的责任心是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个人素质,是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是施工场所多变、人员的流动性强、作业条件复杂。每次项目中标后,都要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组建项目部,选择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调查发现,本公司在建项目的管理人员大部分都经过专业培训和施工现场的锻炼,具备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上岗资格,熟悉施工工作的程序和各种规范、安全措施,是项目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但是选择的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员为农村青年,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如何提高这一部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关键。
做好施工协调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建筑行业,各工种既要明确分工,又必须相互合作,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各工种、各工序之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互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做到不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得到了不被别人伤害的回报,这样就使得各项安全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彻底的落实,各种安全措施能够持久有效地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的'重要方法。在建筑施工中,由于多工种配合,交叉作业,难免要产生一些安全隐患,如不及时进行处理,就有可能酿成事故。但仅凭几个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这些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无疑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能及时识别安全隐患,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如通知安全员、采取整改措施等,将能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乃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以说,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哪?经过对今年几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总结,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职责和奖罚制度,明白利害关系,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二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班前会制度,特别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保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要做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协调作用,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安全防护用品要互相提醒,互相检查,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篇4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路x号
经济类型: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
法定代表人:
从业人员总数:x人
企业规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abc有限公司x厂房生产线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月日时分
事故类别: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天
事故原因: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种级别本工种
工龄安全教育
情况
男/女高中合同xx年
伤害部位受伤性质损失工作日伤害程度备注
xx日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篇5
在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公司文化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我单位职工李德辉于20xx年06月29日c14#与c22#基坑内吊运钢筋时不慎被钢筋砸伤,紧急送往医大四院江北分院救治,于20xx年07月03日抢救无效死亡。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公司,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是集体所有制经营形式。
二、事故发生经过
我单位职工李德辉于20xx年06月29日在文化产业园二期c14#与c22#基坑内吊运钢筋时不慎被钢筋砸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我单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在救护车未到现场过程中工地车辆将伤者送至李紧急送往医大四院救治,在运送伤者途中及抢救过程中公司总经理亲自多次到医院探望并多次表示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者,但伤者于20xx年07月03日抢救无效死亡。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伤者及家属进行妥善安置。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死亡一人。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李德辉违规操作,私自挂吊钩,安全意识薄弱。
2.事故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无现场专职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李德辉及其配合队友
李辉及其配合队友在吊装钢筋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未能正确挂好吊钩,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失职。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为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事故的'原因调查、现场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安全处立即组织召开了各班组相关人员的安全会,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做到“三不违”、“三不伤害”、“塔吊十不吊”。
通过此次事故我们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篇6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
(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3
1.工程名称: 于家务乡乡中心a01地块
2.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08月 27日9:00
3.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4.事故级别:轻微伤害
5.事故详细经过:
装容器平稳着陆后,木工摘钩将保险卡环挂在容器下方目的是能够将容器内的.扣件倒放出来,信号工在未观查清楚挂钩木工是否在安全距离,就指挥塔吊司机起吊从而造成将倒出来的扣件放倒在木工身体上,后送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诊断,没有造成过大伤害。
6.事故原因分析
信号工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
7.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识差,本项目部根据本次
8.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3)加强安全防护巡查工作
4)当日在次集中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及培训
5)经公司决定对本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决定对项目经理吴宝成处罚500元,对生产经理李志起处罚500元,对现场安全员侯友茹处罚500元,对劳务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对劳务队长处罚1000元, 违章指挥的信号工给予清场处理并给予处罚500元。对施工班组违章作业,给予处罚500元。
6)对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并且根据本案例再结合其他案例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绝对不能再发生类似不安全事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自检,谁的责任谁承担,加强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把安全问题提高到议事日程上来确保本工程项目无安全事故。
11.参加调查人员:
xx有限责任公司于家务项目部
20xx年8月30日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篇7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
(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篇8
安全大于天,隐患猛于虎,在人们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安全,虽然人们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但是发达的交通来带了很多的安全隐患。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也常常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出现,下面就为大家推荐机动车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希望给大家敲一个警钟。
一.数据分析以及交通肇事案件的特点
数量有所下降,但事故发生数据仍然较大。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不断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力度,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9282起,造成27270人死亡、11698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5起,同比增加3起。
案件特点:
(一) 各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保持下降。其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高考等社会关注重要节点时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超过10%。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酒后驾驶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国省道上发生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二) 营运客车肇事导致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增多。1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10起为营运客车肇事导致,同比增加4起。其中7起因超速行驶导致,5起为跨省客运车辆导致,部分肇事营运客车超员问题突出。如辽宁阜新“”一次死亡33人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卧铺客车自出站就超员;宁夏中卫“”一次死亡11人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客车停运期间擅自出车且超员121%。暴露出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挂靠车辆失管失控,客运班线不合理,卧铺客车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三)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呈现上升。主要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导致的追尾事故。
(四) 农村地区小型汽车事故比例上升。因违法载人、超载等违法装载、无证驾驶肇事导致的事故所占比例均高于全国同类交通违法行为肇事平均水平。
(五) 恶劣气候条件下事故增多。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阴雨雪雾天气条件下,同比上升。
二.交通肇事案件的危害后果
交通肇事本质是对法益的侵害,宏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对社会
交通肇事犯罪的本质表现就是体现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上,交通肇事犯罪从主观上虽表现为过失犯罪,但是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交通肇事已成为生命的头号杀手,因此,其社会严重危害性无法掩盖。首先,破坏了和谐的社会关系。交通肇事必然造成人员伤亡,从全国统计的数据来看,伤亡人数每年都占多数,这些事必会造成对家庭和谐的破坏,如果这些得不到妥善处理,必然会导致不和谐的因素存在。其次,破坏了良好的交通管理秩序。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会导致道路交通堵塞甚至瘫痪。以全国高速公路频频发生的汽车追尾事件来说,必然会导致交通道路瘫痪,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生命安全的威胁。再次,交通肇事案件对受害人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交通肇事案的发生,场面惨烈,目不忍睹,目击者作证时不愿回忆当时的场景,甚治对交通工具产生畏惧心理!
2、对家庭
交通肇事案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给国家、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致使这些家庭痛失亲人或亲人伤残,给死者、伤者家庭造成巨大的悲痛。当从失去家人的悲痛中逐渐走出来的时候,不幸的事件又再次出现,失去亲人的`家庭破碎,劳动力缺失,经济来源断了,正常生活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接下来可能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如孩子辍学、老人无依无靠等等,更谈不上“幼有所学、老有所乐”,也许整个家庭就塌了,何谈幸福?
3、对个人
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给家庭带来灾难的同时,对肇事者和受害者的个人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杭州飙车案”和其他大型肇事案件,对受害者必然会造成不好的影响。甚至会毁灭个人的大好前程,导致其人生的逆向发展。同时,对肇事者本身所造成的伤害也是无法言喻的,或许一个大好青年者把未来葬送在自己的手里。所以,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家庭,对社会,其危害的结果是十分明显的。
三.交通肇事案件频发的原因探究
交通肇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频频发生的案件让我们有必要对其原因进行深刻探究。
(一)、客观原因
1、出行高峰事故多。6月、8月、10月、11月是发生事故的高发月,这4个月发生交通事故主要发生的时段是11时至12时、14时至15时、18时至19时,同时星期五、星期天也是发生事故的高发期,主要原因是车辆出行率高,人、车、路的矛盾突出,相应地交通交叉点多,事故隐患多。同时,交通的失控带来交通违法行为相对增多的问题。因此,强化交通秩序,调整交通高峰,解决交通管理中失控时间,是控制事故的根本性措施。
(二)、主观原因
1、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员驾驶技能的好坏、安全意识的强弱、应变能力的高低都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其中,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让行及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违法占道行驶、无证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2、非机动车驾驶员。在我国多种交通方式并存,有自行车、电动车等,骑车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也很大。国民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急于赶路,经常发生乱闯红灯、抢行猛拐、骑车带人等行为,这不仅扰乱秩序,也威胁自身安全。
3、行人。行人交通是我国交通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翻越护栏、与机动车辆抢道,这与有关部门法律宣传不到位有关,交管部门应当加大针对行人的交通安全预防工作,通过采取专人管理等方式引导行人安全通行,改善行人通行条件,引导行人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努力减少和消除行人事故隐患。
4、车辆作为道路交通的主要工具和重要载体,其性能、质量、状况等对交通安全影响极大。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多是由存在安全隐患的“病车”上路行驶导致的,交管部门对机动车辆的管理不严格,驾驶员或车主不做定期检查或维护,致使许多制动系统不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从而对交通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5、道路是供车辆、行人交通活动的基础设施,是道路交通的物质基础之一,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道路宽度、线形、路面质量及交通设施等不同程度四、抑制交通事故频发的应对对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进步,在各个方面针对交通肇事案发的原因进行探究,制定与之对应的解决对策,大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从高发到基本遏制到逐年下降的目标,真正使人、车、路协调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1.交通安全教育
(1)、开设交通安全法规课。我国目前的交通安全教育,通常只是采用交通安全宣传、举办驾驶人员学习班、交通民警到小学讲课等形式,除此之外,主要是依靠车管单位进行经常性教育。在此基础上,教育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交通安全教育,努力实现“交通法规进课本”的目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质,从而在源头上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2)、规范机动车驾驶学校。打击当前驾校为招揽生源恶意进行价格竞争,导致出现缩减学时、降低教学质量,个别驾校仍有无证执教的问题,被取消资质仍以各种名义暗中挂靠经营等行为,从严惩治。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车辆管理部门和交管部门应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思想教育,避免只罚不教、只罚不训。教育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驶。同时要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及行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道路设施是否完备对交通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以及配套设施,如路灯、交通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带、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电子警察、测速装置等。通过设施建设的完备,可以达到减少案件发生率,降低事件的发生可能性。
3.严格交通执法
对交通肇事案件,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章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无证驾驶、驾驶病车上路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尤其是肇事逃逸的案件,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避免以罚代刑。
4.完善交通法律法规的设置
随着中国法治国家的建设的不断发展,学要建立相应完备的交通法律法规体系,最近新颁布的?道路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有效地减少了交通肇事案件的发生,同时也给交通案件的处理和审理带来的诸多好处,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能够帮助交通事故的减少,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惩治,完善法律体系,达到威慑交通肇事犯罪的发生,有力的惩治犯罪的发生。同时也加强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分析和探究,我们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加深了解和深刻认识,希望交通事故案件的大量减少,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的发展。通过这些政策,达到降低案件发生率,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的治理和管理,促进道路交通的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的设施建设,为我们的未来增添一份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