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类合同5篇

时间:2024-05-05 作者:Kris

通过合同,我们可以确保双方在争议时有明确的合作继续或中止的决策依据,合同的拟定可以明确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28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广告制作类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广告制作类合同5篇

广告制作类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1、广告形式、材料、数量及价格

以上共计元(包括制作、发布及安装全部费用)

注:乙方负责广告牌的配送、安装,根据广告牌尺寸、数量、路途核算,费用计入配送地服务费项目。

2、广告设计采用甲方认可稿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乙方制作这前,必须制作实物小样交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才能制作。

3、乙方制作的广告中如发现以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本合同。

①标志及标准字体未按样稿扫描并修正,出现变形现象;

②画面未按甲方确认设计稿等比例放大;

③采用不妨紫外的油墨喷制;

④制作材料未按要求选购,偷工减料;

⑤连接件不牢固;

⑥框架结构不牢固,易变形或破损;

⑦安装制作不牢固;

⑧安装位置过低,低于1.8米易造成人为破坏或丢失;

4、安装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广告牌安装牢固,位置最佳,保存时间2年以上。

5、如合同签订后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合同金额30%违约金。如发生争议,应向高密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广告画面喷绘要注意一定要使用防紫外的油墨,如果不是防紫外的`油墨,将很快容易褪色。

7、广告牌的安装要牢固,并在协议或合同中一定要强调因为广告掉下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店招安装之后的发布费或者产生的工商罚款由乙方承担。

9、安装完成,甲方支付广告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制作类合同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制方) 徐州市宣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广告牌制作合同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程款 元,大写 元。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

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因未实际测量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等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

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6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 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预付工程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制作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本广告安装制作完毕后,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 (飓风、地震、高空坠物等)、安装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等,造成的 广告牌损坏以及由广告损坏、坠落等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坏,乙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 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保修壹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本合同除签章部分外,均为打印,手写、涂改无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自动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月 日

乙方:

广告制作类合同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告(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第1页(本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

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年xx月xx日x年xx月

广告制作类合同篇4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的前期拍摄;

2. 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 委托事项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 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 成片母带:1盘

1.3.2 hd高清录像带:2盘

1.3.3 digital betacam录像带: 2盘

1.3.4 betacam录像带:2盘

1.3.5 dvd: 2盘

1.3.6 三维的序列帧

1.3.7 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3.2 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 元)。

3.3 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 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元)。

4. 项目条款:

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2.1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2.2 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3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3.1 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4.3.2 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 4.4 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4.4.1 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 现场监制人员;

4.4.3 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5. 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6. 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3 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8. 保密

8.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8.1.1 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8.1.2 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1.3 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8.1.4 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8.3 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9.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1.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制作类合同篇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昆明鑫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所设计的广告内容)进行广告布的喷绘及广告牌的安装、维护等工作。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兴义·公园里》项目形象展示墙喷绘制作及安装。

工程地点:兴义金水南路

合同签订地点:公司办公室

二、规格数量:

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

三、综合单价:

喷绘布11 元/平方米 ,广告牌维修费用14579元,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整(¥:44496.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10日内付清全款,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元整(¥:44496.00元元),保修期为 6 个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须提供广告制作的相关喷绘内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广告布喷绘开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喷绘过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对已喷绘的广告布进行按照 9 元/平方米予以计价,支付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对破损广告布予以维护、修整。

3、乙方对人为损坏的广告布在能够修补的,无偿进行修补,如不能修补需进行更换的,甲方需按照相应面积予以计价、付款。

六、补充条款:

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向所在地(法院)仲裁(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贵州云盛房地产开发乙方: 昆明鑫石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金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崔金玉

账户全名: 账户全名:昆明鑫石传媒有限公司

账号:账号:030008834237001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748941796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