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申请书范文最新8篇

时间:2024-02-07 作者:pUssy

一份申请书需要仔细研究和定制,以适应不同的目标,申请书是一种展示申请人资格和动机的正式文书,下面是28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鉴定申请书范文最新8篇,感谢您的参阅。

鉴定申请书范文最新8篇

鉴定申请书范文篇1

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平谷区xx,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对xx市平谷区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如存在过错请确定参与度。

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xx市xx区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本案已经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虽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从分析意见中可以明确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申请人也坚持认为xx市xx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今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xx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之规定特申请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鉴定申请书范文篇2

申请人:xxx,男,汉族

申请事项:

申请对原告xx肋骨骨折伤残等级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原告xx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伤残级别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xx),申请人对原鉴定存在异议,现特申请法院对原告的伤残等级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鉴定申请书范文篇3

申 请 人: 某某省某某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负责人:何某某,职务:经理

地 址:济南市经十西路宋园新区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对本案所涉两张借条的真伪进行鉴定;依法对两张借条上公章、私人章的加盖时间进行鉴定;依法对两张借条打印文字的时间及与加盖印章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鉴定。

申请理由

原告彭某某诉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审理,本案原告彭某某用于起诉的证据是两张借条,但是,申请人从未向彭某某借过款,该两张借条存在明显的瑕疵,是彭某某利用掌握公司印章的便利条件伪造的',该两张借条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申请人特依法提出鉴定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所涉两张借条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以便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鉴定申请书范文篇4

_____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性别:男/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____年_____月____日因工负伤,经治疗终结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综合评定结果为伤残____级。经我公司了解,患者现在恢复很好,和正常人没区别且正常工作,所以我公司对这次鉴定结果不认可,特向________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____________的劳动能力重新鉴定,望批准!

特此申请

鉴定申请书范文篇5

申请人:滨江市财产保险公司总经理 李兴

诉讼代理人: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家好 袁园

申请事项:

通知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鉴定人员陈军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对于滨江市光明鞋业公司与滨江市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滨江市保险分公司的委托,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塑模专业工程师陈军于20xx年11月29日陪同保险公司的同志到滨江市保险公司对实物进行鉴定。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于20xx年12月12日作出**号鉴定结论。申请人认为,鉴定人具备鉴定资质,现场勘验过程认真仔细,是专业水准。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毫无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鉴定申请书范文篇6

尊敬的某法院或法官,在贵院或您审理的某某案中,我(必须以申请人第一人称)认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某证据上的我的签名不是我本人所写(或某字迹不是某某本人所写),特此申请笔迹鉴定,希望解决诉讼争议。

鉴定申请书范文篇7

申请人:___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诉被告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________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________。

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此致

人民法院

鉴定申请书范文篇8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一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三二○一医院治疗,但三二○一医院将被害人肖某某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三二○一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三二○一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二○○四年八月,三二○一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三二○一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三二○一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三二○一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三二○一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 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