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模板7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Ani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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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模板7篇

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篇1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篇2

根据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我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街道副主任董春燕亲自抓,研究部署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街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目前,我街道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街道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街道对拖欠账款问题一直列为街道党工委一项大事来抓,严格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街道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街道将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街道各中心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街道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篇3

一、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现状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此处隐藏22599个字……劳动保障监察的大队组成。组长:xxx;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的用人单位、农民工等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协助区有关部门,组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工作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安置、思想情绪的稳定等工作。

3、综合协调组:由事件发生地有关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工作人员组成。组长:xxx;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按照我局职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和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等工作。

二、现场应急程序

当本辖区内发生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时,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协调。

1、接到突发事件的报警信息后,应急小组要根据上报的信息,确认需要进入应急状态的,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内调动应急小组下设机构,根据情况发布必要的预警信息。

2、启动预案后的主要工作:

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⑵指令各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⑶稳定现场农民工情绪。

⑷迅速理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情况,通知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到达现场。

⑸调查核对欠薪现象及责任单位和人员。

⑹落实工资款项来源,必要时责令欠薪的用人单位或有关单位将工资款拨入我局专户确保将工资逐一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

3、应急现场处置的优先原则:

⑴保障所有应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⑵稳定和控制事件状态,尽量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

⑶保护国家基础设施。

⑷保护公私财产和环境。

⑸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⑹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篇4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欠薪”工作,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有力遏制农民工欠薪现象,有序规范用工行为,有效通畅欠薪处理渠道,确保了清欠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市未因讨薪引发恶性事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一、主想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抓实三次“层面”实行立体治理

一是搞好工作安排,确保“根治欠薪”目标明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根治欠薪”工作想求,大家先后出台了《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划》《20xx年度治欠保支工作想点》等文件,并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各职责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根据部门责任分解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确保“根治欠薪”工作有的放矢。二是注重任务落实,力促“根治欠薪”有序推动。通过定期调度、开展督查,全面了解“根治欠薪”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采取下发督办函、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促使“根治欠薪”工作严格按既定规划推动。三是抓实部门协作,形成“根治欠薪”强大合力。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多个召集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形成了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三条“主线”拓宽治理渠道

一是坚守日常监管“底线”。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有效前移监管处置平台;发挥人社部门监督检查职能,着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二是筑牢依法治理“红线”。始终保持“根治欠薪”的高压态势,多个组织发改、财政、公安、司法、工会等部门开展欠薪排查处置联合行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人力资源市场整顿、禁止使用童工、定期书面监察、根治欠薪行动等5项专项检查,共对6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143件,立案查处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为3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10余万元。三是畅通投诉举报“快线”。依托专用投拆举报热线及市长热线、“12333”热线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7件,均已处理到位。

(三)紧盯两大“着重”严格风险防控

一是主攻工程建设“据点”。严格贯彻执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着重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推行维权信息公示牌、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有效规范了全市26次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整改了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薪资支付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力堵行业监管“漏点”。结合工作现实,对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等欠薪高发行业部门下达了工作交办函,责令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限期办结欠薪案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截至x月底,对300余家用人单位20xx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和劳动保障定期监察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是欠薪问题尚未根除。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用工秩序混乱、管理多元乱象;政策性关闭煤矿、烂尾楼工程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保障制度难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员流动大、用工管理复杂,一些企业对强化监管抱有抵触情绪,劳动合同制、实名制系统、工资专用帐户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工资支付保证金制等根治欠薪制度难以彻底落实。

三、下阶段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明晰治理职责。着重抓好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职责、属地政府管理职责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兑现绩效考核中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项目的有关条款。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抓实制度整改。加快“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健全欠薪预警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全面贯彻根治欠薪各项制度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制约。按照国家30部委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联合惩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职责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要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前段我市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的准绳想求和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大家将严格对照国家、省、市治欠保支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发力、奋发作为,努力实现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篇5

一、我县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的做法与特点:

(一)县委决策,政府行动

我县是江南有名的“鱼米之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农业产业受到强烈冲击,受多种因素制约,至使我县至今仍是国家重点扶贫县。20xx年初,县委在谋划全县发展蓝图时,一方面将招商引资、强攻工业、发展城镇作为主攻方向,另一方面将劳务输出、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农民向城镇转移步伐作为强县富民的重要策略。根据县委这一决策,县政府于20xx年5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三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xx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局),主任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局、经贸委、就业局、政府办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分管劳务培训工作,每个乡镇成立劳动保障所,其工作人员报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xx年6月出台了《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20xx年7月制订了《xx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实施方案》;20xx年8月制订了《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农民工培训的通知》。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推进我县农民工就业培训的进程,促进全县农民转移就业的工作力度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结合实际,制订原则

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按照《20xx—20xx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县域大、人口多、劳动力转移任务重的实际,研究确定培训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按需培训的原则(即订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二是坚持引导性培训与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三是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城乡劳动者教育培训合理的层次结构,满足市场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四是坚持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明确目标,确定任务

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培训是实现农业大县农民转移目标的重要手段。20xx年,我县确定的培训目标:一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社会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根据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明确了培训目标和计划,实施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百、千、万工程”,即:通过培训使百名创业者进入“小老板”行列;县就业训练中心直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社会力量和用工单位共同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培训达到一万人。整个培训工作做到四个为主:一是培训期限以短期为主;二是培训形式以技能为主;三是培训内容以实用为主;四是培训方向以订单上岗培训为主。

(四)选准基地,形成机制

经省就业局批准,我们确定了以基础较好的县就业训练中心、县希望电脑培训学校、县技能培训学校等民办培训单位作为我县再就业培训基地和劳务输出基地。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xx县职教中心作为我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县就业局组织的技能培训公共科目均由县职教中心负责实施,在县职教中心尚未配备相应的专业培训器材之前,由就业训练中心负责专业科目培训。

为了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作战优势,我们形成了相应的培训机制。首先,由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并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培训内容的审核和经常性监督管理工作。其次,各乡镇政府负责被培训人员的选送,确保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把这项工作列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三是县政府各部门形成协调合作机制。

如:县农业局负责阳光工程的项目方案拟定和组织实施,建立项目档案;县科技局负责对农民实用性技术培训的指导;县经贸委、建设局、环保局和工业园区办公室负责做好用工单位接收和服务工作,及时提供用工信息;县就业局负责统筹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就业安置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的筹措和工作经费安排,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并制定资金管理方法;县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县物价部门对培训人员收费实行监督;县就业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就业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建立统一、有序、规范地实施培训计划和工作机制常规动作等。

(五)打造平台,注重实效

一是把培训班搬到农村乡镇。为了就近就地为广大乡村劳动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我们采用把培训班搬到乡镇,通过乡镇劳动保障所把技能送到农民家门口。二是把培训班办到企业中去。为了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招商引资成果,努力为县工业园企业用工提供服务,我县把就业培训工作与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与企业联办培训的机制。

20xx年4月1日,县劳动保障部门组建“企业用工服务办公室”,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订企业招工计划,协助企业招工,协调招工事宜,提供劳动力服务,帮助企业实行“人性化”管理等工作,为企业就业、培训提供了全方位服务。利用园区企业的场地、设备、技能指导师资,与企业联办农民工技能培训班,20xx年,我们采用上述办法,有效地培训了一批又一批农民工。

(六)保障经费,规定待遇

我县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经费。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培训单位不得收学员的培训费用。所有培训费均从上级专项经费和县财政配备经费中解决。为了巩固我县招商引资的成果,更好地发挥劳动力资源配置在招商引资中的促进作用,县政府对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后被县内用工单位吸纳的人员,实行下列优惠办法:

(1)劳动者全程免费培训和免费介绍职业;

(2)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人员培训期满后在本县企业受聘的,前三个月内最低工资每月不得少于350元。并强调提出:用人单位在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每月不得少于210元。若所发工资低于每月350元底薪者,其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

(3)凡经培训的人员被县内用人单位吸纳后,均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

(4)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农民工就业培训中确需开支的其他费用,均由财政负担。

在学员待遇方面,我们规定:所有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就业局统一发放结业证书,同时,也可参加全国通用技能等级考核,获得全国通用的技能等级证书;阳光工程项目培训由县职教中心发给结业证书;学员结业后,由xx县就业局职业介绍所和县级教中心负责全部推荐就业,就业去向以本县工业园区用人单位为主;学员到县外就业,不受限制,来去自由;本县用人单位招工时凭结业证可优先得到安置和享受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二、我县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部门和乡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缺乏劳务经济观念和劳动力培训社会化服务观念。没有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当作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资源来开发,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识不强;县乡配套投入能力有限,致使基层农民工培训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二)农民要求培训的积极性还不高、主动参与培训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农民存在着“故土难离,不肯走出去;温饱即满,不愿走出去;没有门路,不会走出去;缺少技能,不敢走出去”的落后思想,甘于贫困,甘于落后,缺乏通过培训走出去打工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在培训方面舍不得花时间和金钱。

(三)资金的缺乏仍是阻碍当前我县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的重要因素。我县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从20xx年开始启动,当年投入到培训方面的硬件建设资金及培训经费尽管达38万元,但仍明显不足,大部分经费需通过到省就业局投标解决,县、乡两级因财政紧张很难全部落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培训配套经费。

(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低影响农民工参与技能培训。农民工多数是通过亲带亲、邻带邻、友带友的方式到外地务工,有的甚至是个人盲目瞎找,没有经过系统的择业指导、就业培训,不具备针对性、适应性的劳务输出能力。而这些人由于组织松散,很难集中开展培训。

(五)技能性培训师资贫乏。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如制造业、纺织缝纫业、机械电子业、电气电焊业、计算机软件开发业、养殖畜牲业等方面的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因本地工业不发达而纷纷到沿海发达地区创业和参与经济建设,从而给我县农民工技能培训方面留下不少师资难题。

(六)就业培训的“硬件”建设滞后。我县现有培训农民工的场所小、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功能不配套,很难适应城乡统筹就业培训的需求,难以发挥“一站式”全方位培训服务功能。

(七)职业教育滞后。目前我县作为一个拥有百余万人口的大县,无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也仅一家,职业中学、职教中心等机构,目前从事的教育也都是一些常规性、课本式的教育模式,其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无法承担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三、关于农民工培训的几点建议

通过一年多来实践,笔者认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必须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满足城市和企业用工需求为重点,以内转、外输为基本途径,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保障,努力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面向市场、服务企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格局。

进一步强化领导,推进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广、量大,行业和工种多,仅仅依靠几个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是难以完成这项使命的,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坚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一项产业来抓。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具体问题,并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绩效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上的质量、上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告舆论,在全社会营造“打工致富”、“创业光荣”的浓厚氛围。同时,通过典型、示范引导,使广大农民切实认识到“外出打工能挣钱,参加培训挣大钱”,从而使农民树立全新的就业、培训观念,对自身参加培训充满热情、兴趣和责任,提高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投入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就业培训体系。按照“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快我县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建设,建立以就业培训和公共职业介绍为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相结合的大型培训基地,为农民工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按照“六到位”要求(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经费、场地、工作和制度)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有条件的乡镇可在行政村配备劳动就业协管员,以便更有利于摸清我县的劳动力资源情况,逐步形成县、乡、村农民工培训三级网络。

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资金资源,落实农民工转移培训专项资金。将阳光工程,工业基金中用于安排企业人才用工培训方面的资金,现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同级财政安排对农民工实施免费培训的资金一起整合在一起,集中使用,便于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是进一步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走“教育同市场接轨,培训同市场挂钩”的新路子。在教材开发上,既要讲究规范、统一,又要立足于农民自身的实际和要求,编写一些以卡通式、操作说明式、流程图示等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乡土”教材。

在培训内容的设置上,既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要适应农民转移就业的现实需要,多实践操作,少理论学习,确保受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快速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能;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学员分散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短期技能培训与长期职业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以就业指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

六是进一步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品牌就是形象,就业是无形的资产。要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为基础,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要按照“设置一个专业,开发一种资源,建立一个基地,形成一种产业”的工作思路,结合自身的培训优势,主攻1—2个优势专业。要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思路和“合格一个、输送一个”的原则,切实把好输出人员品德关、身体关、技术关、文化关,切实做到不培训的不输出、培训不合格的不输出、有劣迹行为的不输出、手续不健全的不输出,逐步树立劳务的品牌形象。

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篇6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 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2023农民工工作总结篇7

根据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督促检查相结合。通过自查自纠和检查,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建筑行业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0xx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面要求专职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期间墙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采取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式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安全一并进行排查检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又确保了不发生欠薪问题。

并且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营商环境简化程序不能附加办理条件的约束下,我局招标办与县人社局联系以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对没开据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企业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开展专项行动

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要求在建项目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联合人社局于9月13日至9月20日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在建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三、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且我局建立和大力推行“智慧城市”+“智慧工地”一网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已经通过省、市工程造价调整费率进入工程费结算,明确要求所有开工工地必须安装实名制系统,确保市县一体化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同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到按月发放。我局联合行政审批局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以县人社局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对不能提交欠薪证明的企业暂停签发施工许可证,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县人社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略阳作出应有贡献。

四、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个别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建筑工地项目部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的项目工地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五、清欠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的行为。加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我局招标办将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