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心得体会优质6篇

时间:2023-08-08 作者:Indul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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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心得体会优质6篇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1

交通日益发达、日新月异的今天,人们日常的出行,都离不开交通工具。它给大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也给大家带来了灾难,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间便破碎不堪了。因此,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才能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健康成长。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原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大家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支零破碎,炸得人心悲苦。

我在电视上目睹这样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走在男孩子面前的是一位活蹦乱跳的女孩,头上扎着一对粉黄的蝴蝶结,身穿一条漂亮的白纱裙,正准备过马路,绿灯停了,红灯亮了,男孩子立刻停在马路边,小女孩却飞快地向前冲。说时迟,那时快,一辆汽车像箭一样向小女孩驶来。司机来不及刹车,“嘭”的一声,小女孩躺在地上,鲜血染红了白纱裙,是那么令人眩目。她“睡着”了,再也没有醒来了……她妈妈闻声赶来,看到女儿冰冷的尸体,她失声痛哭,含着眼泪说:“我的宝贝女儿啊!我……你去了,我该怎么办?你快醒来。”随后,她妈妈当场昏倒了,她的父亲早就猝然长逝了。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啊,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唉,一个春光灿烂的生命消失了,真令人悲痛。这悲剧是谁造成的呢?是小女孩自己吧!真让人揪心啊!

让大家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永远铭记血的教训,学习交通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让生命之花绽放吧!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2

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时刻围绕着我们,只要我们一出门上路,便于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交通事故也是对我们生命安全威胁最大的因素之一。

现代的交通发达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给我们的安全增加了隐患。有时一些人因为有急事而闯红灯,而在那刻一个生命从世界上消失;有时有的人图便利而横穿马路,不去走天桥或附近的斑马线,导致车辆追尾等事故的发生给交通运行带来极大不便。

当在马路上的一次走神,过马路的一次侥幸,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可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看着那些鲜红的统计数字,那些血的教训我们是该沉静下来深思一番,正确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严重性。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相信每个人都不想因为自己的一次小小疏忽而导致一个生命的离去,给自己及其亲人带来无法磨灭的创伤。

所以,我们应该以正确的心态积极主动去学习交通知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护他人、保护自己、文明开车、文明走路,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为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添砖加瓦。

生命对于人仅有一次,在浩瀚的宇宙成长与繁衍过程中,生命就是一瞬间的火花,多么的短暂与美妙!谁不想在这美好的世界里多一声欢笑,多一次与亲友相聚呢,生命是那么的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珍惜与爱护呢?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拥抱健康!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因此,我们教师一定要培养自身与学生文明交通意识,使自身与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让交通事故远离我们。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3

对于大部分大学生来说,平时在学校的时间基本上已经占据了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身处这么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校园内,出行安全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关注。借我校开展精神文明月的契机,我想为各位同学提个醒,多多注意校园文明出行。对于校园内的出行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第一,大部分的学生在校内都是以步行为主。经常看见课间有同学在楼道内奔跑,嬉闹,不仅对自身的安全造成一定影响,也给来回路过的同学造成了不便,一不当心就可能发生碰撞,甚至会因此造成不必要的受伤;在校内的路上,也随处可见不文明的现象,有同学喜欢四五个甚至更多并排行走,把本来就不是很宽敞的小路堵塞,使来往的同学或者车辆都造成不便,甚至有同学在路上嬉戏打闹,一点也不注意身后的情况,极有可能受伤;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行人,我们本应该走在专门为行人铺设的人行道上,也是现在同学们几乎很少走人行道,基本上都直接在外道上直接行走,这种现象也是不太文明的。对于这些类似的不文明现象,希望能引起所有人的重视,逐步的改善这些不好的习惯。

第二,校园内有不少同学是以自行车代步的,本无可厚非,但是诸多针对自行车出行的不文明现象也是屡见不鲜。有时候在上下课高峰时期,高速穿行于人来人往的小道,一点没有减速的准备;逆向行驶也没有完全杜绝;更有甚者,一边骑着车一边互相追逐打闹,也许这些同学对于自己的车技很有信心,但是一旦对他人造成的不必要的伤害,或者是自己受了伤,结果都是大家不想看到的。所以还是希望在校内骑自行车的同学们能够更加注意出行安全,人多的时候哪怕适当减速,也是增加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系数。

第三,大学校园里也有不少同学考出了驾驶证,有些家庭条件允许的同学也加入了有车一族。但是要提醒这些同学,汽车在校外也是经常造成车祸,酿成悲剧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去年杭州胡斌的飙车案还历历在目,可见当今大学生的驾车安全意识还是存在一定不足。类似的案例一直在提醒我们不要重蹈覆辙。有时候只要稍加注意,许多悲剧就不会发生。像学校这种马路不是很宽敞,行人也比较多的地方,建议驾车出行的同学们不要以太快的速度行驶,尽量减慢速度,给行人一丝便利,我相信这些一定不会成为难题。

当然,我们在解决自身不足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这里值得一提的就是校外送外卖的人员进入校园之后,大多都是以电瓶车或者摩托车为主,最近也有几起外卖人员开车速度过快撞上同学的事件发生,虽然学校已经采取措施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学校送外卖,但是我们依然有义务提醒各位同学,在校内行走时,如果碰到速度很快的车辆,尽量避开,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还是要重申,注意校园文明出行,为他人的安全多考虑的同时,也是为我们自身的安全提供保障。希望各位同学都能行动起来,为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4

从前我就知道交通安全很重要,可是从今天的安全教育片中,看见那一个个的例子,才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安全的重要性。

行人最关注的就是行路安全,横穿马路时,要走人行穿越道,穿越马路时,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同时,还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大中城市的马路,一般都分成机动车行驶的快车道,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和其他慢行车道。及行人走的人行道。行路时,必须走人行道。在人行道行走时,不要多人并行,在没有划出人行道的路段,要尽量靠边走,这样才能确保行路的安全。

在说骑车安全,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不要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各种人力车上街,就算满了12周岁,骑自行车上街也要走慢车道,不能进入机动车行驶的快车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到的路段,要尽量靠右行驶,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间去骑,这样骑车安全就不成问题了。

还有乘汽车安全,坐公共汽车时,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停后,先上后下,不要拥挤,不能在车还没停稳时就抢先上,要扶好把手或椅背防止急刹车,摔倒或撞伤,还有乘车时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也不能把头,胳膊,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因为这样容易被对面来的车或路边的树枝刮伤,坐汽车特别是坐长途汽车,不能携带鞭炮,汽油,一类的易燃易爆的物品上车。而且下了汽车,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横穿马路就必须从人行道通过。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到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车前车后往马路中间跑,那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

总而言之,看了这个安全教育片,我获益良多。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5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篇6

9月1号,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意味着新的学期的开始,而每年开学第一天,都会在电视上有一堂重要的课程“开学第一课”。

今年的主题与以往略有不同,是专门关于“安全”的主题。这个主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要树立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课程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同学们用小品、歌曲等多种表演形式展现了四个方面的内容,而每个内容表演之后是警察叔叔阿姨的再次“提示”,这堂课非常吸引人。

首先是关于交通安全,几位小孩在停车场附近逗留玩耍,周围时有车辆来往,告诉我们不要停留马路旁,停车场等有车辆交通工具旁,可能会因自己或司机的不注意造成交通事故,危害到生命。同时过马路要走人行通道,不要横穿马路。

其次是关于消防安全,在发生火灾时,我们首先应该拨打119,在等待救援过程中,要把门关好,不留缝隙,防止大火进入屋子,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如果要逃生,切勿乘坐电梯,走楼梯。

第三是关于网络安全,上网交友须慎重,如果网友有要的钱行为需谨慎,防止财产损失。不要随意去见网友,如果去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

最后是关于公共安全,不要随意搭讪陌生人,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食物,不要独自帮助陌生人。

不要认为世界很安全,其实危险处处不在,通过这堂课,让我增强了安全意识,学会了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