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写好一份合同,大家要注意合同的正确方式,全面的合同一定是思考了双方的权益后写出的,以下是28模板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租赁船舶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租赁船舶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遵守: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 (房屋的坐落及门牌号码)出租给乙方便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
二、乙方承租期限为 及承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金每月 元,每 计 元整。
房租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纪、法规,必须遵守下列约定:
1.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2.不得将此房屋转租他人使用;
3.必须爱护室内设施和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水、电、气;
4.乙方在居住期间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生活费自负;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装修等应经甲方同意,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
四、乙方在租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生活,甲方不得随意提高租金。乙方用水、用电等产生的困难,甲方要及时帮助解决。属自然损坏,自然老化物品,甲方不得要求赔偿。
五、甲方提供的房屋中有以下设施:
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屋内设施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甲乙双方在无正常理由情况下,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应承提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清楚,多退少补给对方。
七、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时间为:xxx,交付后乙方应对房屋中设施进行查验,并出具书面收条写明受到钥匙的时间及各项设施是否完好。
八、乙方于xx年xx月xx日付甲方押金xx元整。租赁期满后,如甲方设施无损坏,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时,甲方将所有押金退还乙方;如果设施有损坏,可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乙方从承租期开始计电表:xx ;水表:xx;天然气:xx
十、甲乙双方补充条例:
1.任何一方通讯方式及地址改变,应于3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对方损失要承担责任;
2.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分证号码: 乙方身分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租赁船舶合同篇2
租用单位(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船________马力____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第三条: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第四条: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第五条:租用期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第六条:租金每月为____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第七条:燃料由________方负责,但____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八条:装运乱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第九条:双方交接船舶地点: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船管处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租赁船舶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为适应水运市场的需要,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号(船舶总造价_______万元),船舶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深_______马力_______船造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中途退船(罚违约金_______万元),甲方中途要船(罚违约金_______万元)均作违约处理。
二、租金:每年租金总价_______万元,每季度()提前_______天缴纳。
三、设备保证金万元(租期届满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双方应交中介保证金我,甲方将_______万元,乙方交_______万元。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船舶完整证件和有关材料。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乙方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不影响船舶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如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船舶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改建。租期届满后,由乙方拆除,并对船体改进进行修复。
4、租赁届满后乙方按“船舶设备清单”交船,并保证机械、设施性能正宗,交船地点:_______,乙方还船地点:_______。
5、发生纠纷由芜湖市船舶交易中心协助调解,调解无效由舶吨位钢质货船_______艘,造船地点:_______。
海事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6、甲、乙双方按船舶总价的_______%向中介方一次性付清中介费。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甲方向乙方交船后,船上驾驶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驾驶人员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船上的过程所发生的一切任何责任事故,民事刑事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船舶停用不影响租金的按时缴纳。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油料消耗、机器维护、国家规费概由乙方自理)。
合同期满后,乙方须保证船舶外形完整,机器设备无明显硬伤(合理损耗不在此列)。
乙方使用过程中,须按船舶性质用途使用,如将船用于海运,甲方有权将船收回,押金不退。
乙方在租期内须按规定缴清租金,如租金延期超过一星期,甲方有权将船收回押金不退,并终止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住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担保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船舶合同篇4
合解字第_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船舶权证号_____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船舶,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船舶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船舶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船舶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船舶合同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 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字第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 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满_______年间为限。
前项期间于甲方可随时伸缩。
第三条 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应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验收清楚。
第五条 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与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 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汽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 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造成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 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地变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 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私自资匪等不法行为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让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其赔偿。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转移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 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于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通则》及《海商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船舶合同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的标的
乙方拟租赁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名称)。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 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 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 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项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第三章 租期和租金
3-1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___个日历月,进口设备的租赁期从设备到港日起算,国内设备租赁期从发货日起算,即自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3-2 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 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保险、银行费用、利息为______元(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___次交付。
3-4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总成本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全额付给甲方(手续费滞交影响合同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 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______日将租金划入甲方的帐户。
3-6 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增减有关税项、税率及银行利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并承付。
3-7 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除按照延付时间继续计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付金。
第四章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4-1 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 )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 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4-3 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4 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 租赁物件的保险
5-1 甲方负责在租赁期开始前对租赁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的财产险和运输险,保险费计入租赁物件总价款。
5-2 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乙方应负责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作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被灭失的部件,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的过程中,乙方应仍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 经济担保
6-1 甲方同意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 租赁保证金
7-1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如因乙方未及时交付保证金致使不能执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2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是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 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应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项。
第八章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8-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8-2 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合同范本《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
10-2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赁船舶合同篇7
[案情]
原告a诉称,为经营水上砂石运输业务,经他人介绍,被告b船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将一组用于搭建浮桥的船舶按货物运输船舶租给原告经营货物运输,并签订一份船舶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用期限2个月,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止,租金15万元。原告接收船舶后开始进行第一次水上运输,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q海事局扣押了租用的船舶,扣押理由是该船舶用途是搭建浮桥船舶,作为货物运输船舶进行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之规定,并处以25 000元罚款。之后原告无法再进行货物运输,无法实现租用船舶之目的。原告认为,被告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是不能进行货物运输的,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因此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无效。
被告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实现了合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q海事局下达处罚通知书前我方积极协助原告及时与船检处联系使问题得到解决,并未影响原告使用船舶。原告称第一次水上运输就被海事局扣押并罚款,不能从事运输一事与事实不符。第一,不是第一次从事水上运输便被处罚,第二,原告受到处罚后并没有停止运输。原告接收该船舶后于20xx年7月17日至q海事局20xx年8月2日下达处罚通知书期间一直从事运输,处罚通知书下达后原告依然使用该船从事运输。船舶的使用用途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h船舶检验处检验。原告认为我方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不能进行货物运输,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与事实不符。第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现状交船,乙方对船舶现状充分知情,无论船舶是何状态,乙方是在没有异议、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租船合同。第二,被告所出租的船舶既可搭建浮桥也可以从事运输。第三,被告与之签订船舶租赁合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使用时每次进出港海事部门均进行了签证。综上所述,我方不接受原告所提判定合同无效的主张,请求法院判定合同合法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xx年7月14日,原告a与被告签订了船舶租赁合同,被告将其所有的lt3轮、lb10轮、lb23轮租给原告,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期2个月,时间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租金15万元。在租期内即20xx年7月31日,租赁船舶中的lb10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由搭建浮桥改为运输砂石,擅自改变船舶用途,受到q海事局罚款25 000元并责令改正的处罚,原告a立即与被告沟通,8月1日经被告与船舶检验处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该船可以作为货物运输用),8月2日被告又向q海事局请求船舶被放行,原告a继续从事货物运输,并未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争议]
当事人间的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规定?所违反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后,在合同履行中lb10轮虽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海事部门处罚,但上述规定属"管理性"强制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经过被告与船舶检验部门和海事部门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可以货物运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并且该合同的履行并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故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驳回原告a(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评析]
本案争议船舶lb10轮在合同签订时船舶适航证书载明仅用于搭浮桥用,在合同履行中,q海事局以改变用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强制性规定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定。
以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为标准,其可分为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限定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故本案争议焦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是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那么如何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呢?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或者虽未如此规定,但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仅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违反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且违反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也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则为管理性强制规定。
综上,笔者认为,本案合同签订时争议船舶作为运输用途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这一规定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定,违反这一规定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本案中被告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使争议船舶用途变更为运输船舶,使该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故该合同应认定有效。